攝影師無罪釋放聯邦炸彈威脅試驗
每日商業評論 ,2011年12月19日,
陪審團花了兩個小時開釋被控威脅要炸毀一個邁阿密市中心的辦公大樓商業攝影師。 條例草案“羅蘭被控公共建築基礎上三名僱員在100 N.比斯坎大道,這家以色列和德國領事館的新世界大廈的字傳達虛假的威脅。 羅曼羅蘭,家住加州薩克拉門托附近,在邁阿密拍攝視頻客戶端,思科系統公司,當面臨一個建築工程師和兩名保安。 所有這三個作證羅曼羅蘭威脅炸毀的建築,但下跌的立場上,除了他們的證詞,辯護律師羅伯特斯蒂克尼說。 警方搭成邁阿密市中心時,警衛之一炸彈威脅警方。
斯蒂克尼保持,呼叫是因為羅曼羅蘭拒絕停止拍攝他的錄像,知道他在他的權利,所以做一個公共的人行道。 律師說,聯邦檢察官不應該採取的情況下進行審判,這是由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凱瑟琳威廉姆斯聽到。 “斯蒂克尼說:”我認為他們是對國內的恐怖主義問題過敏。 “但是,這與國內恐怖主義無關。 它與人性。“
艾麗西亞山谷發言人說,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沒有評論無罪釋放。 斯蒂克尼說,這是一個在美國悲哀的一天,當一個守法的公民,無犯罪記錄的全部重量聯邦政府起訴他。 “他嚇得要死。 斯蒂克尼說,“這毀了他的生活。 羅蘭的妻子麗莎,抽泣著救災後,宣讀陪審團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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